公告日期:2021-04-01
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富荣
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现将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富
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17:00 止。
2021 年 3 月 30 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份额共计 539,619.64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559,311.11 份的 96.48%,达到
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 、《运作管理办法》 和《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539,619.64 份基金份额同意; 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 100%,符合《基金法》 、 《运作管理办法》 和《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 《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
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35,000
10,000
4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
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1、 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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