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5 08:01:44 股吧网页版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5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6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5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4115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1,161,855,996.65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8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资日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
将按 2023 年 12 月 19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上述基金份额将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