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7
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三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0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2月22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6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2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5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4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5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5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0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4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3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114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