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6
关于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新增E类
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 )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7月16日起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新
增E类基金份额。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4年7月16日,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简
称:南方宝元债券E,基金代码:02188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 E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
额均为1000元。
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等
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 投 资 人 可 访 问 本 公 司 网 站 (www.nffund.com)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附件:《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二、释义 C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C类、E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务费的基金份额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易
三、基金合同 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廖林
人:易会满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
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
别。 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 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
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 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
七、基金的基 (六)基金份 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 和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
本情况 额类别 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 提销售服务费, 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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