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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2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2年9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工作人员俞博文对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8月24日。本次大会的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共5,856,760.38份,占2022年8月24日权益登记日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0,880,430.96份的53.83%。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的《关于终止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5,856,760.3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大会于2022年9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情况
(一)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授权办理本次终止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
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条款。
(二)赎回选择期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安排 5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
期。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止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1、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可在赎回选择期期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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