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2
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兴全安泰养老 FOF 销售机构的公
告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农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本公司增加农行为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
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 FOF 006580
注:1、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存在最短持有期,最短为三年。在锁定期限内,投资者不得赎回;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2、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农行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且仅开通前端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要求以农行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各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只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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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