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旗下指数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指数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旗下指数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所管理的 8 只指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进行修订。现将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共涉及 8 只指数基金,如下表:
序号 指数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泰康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2 泰康中证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3 泰康中证港股通 TMT 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4 泰康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5 泰康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6 泰康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
7 泰康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商银行
8 泰康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
二、对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
涉及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包括:
1、“前言” 章节增加风险提示;
2、“释义” 章节增加“《指数基金指引》” 的释义;
3、“基金的投资” 章节对“投资策略” 补充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
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情形的处理;对“标的指数、业绩
比较基准” 补充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的处理。
三、对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订
除需要与基金合同修订保持一致的上述内容以外, 对招募说明书所作其他主要修订包
括:
1、“重要提示” 章节增加对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说明,补充关于标的指数信息的免费查
询途径,完善基金风险提示;
2、“风险揭示” 章节补充关于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
份股停牌的风险揭示。
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修订表述可能存在差异, 具体请以相关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为准。
本次修订系根据《指数基金指引》的规定作出,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将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
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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