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尊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07/0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7
光大保德信尊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注册文件名称:2018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光大
保德信尊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52
号)、2019 年 10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尊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37 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申请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下特有的申购赎回相关风险、资金前端
控制风险等等。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7 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
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中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更新内容。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0
九、基金的投资 ...... 41
十、基金的业绩 ...... 5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5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5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65
十七、风险揭示 ...... 7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1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光大保德信尊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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