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27 08:07:23 股吧网页版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7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中证四川国改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65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中证四川国改 ETF 联接 A 华夏中证四川国改 ETF 联接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6560 006561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 1.00 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0%
50 万(含)-200 万元 0.90%
200 万(含)-500 万元 0.60%
500 万元以上(含) 1,000.00 元/每笔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 天 1.50%
7 天≤T〈1 年 0.50%
T≥1 年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30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