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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2-20 09:01:22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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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 2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 QDII)
基金主代码 0065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QDII)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2 月 22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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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9: 00至11: 30, 13: 00至15: 00。
电子直销全天24小时接受业务申请,当日15: 00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
日受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和电子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柜台方式)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
3.1.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
量限制、 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
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300万元 1.0%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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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
2、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各银行卡的申
购费率优惠不同,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
的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交易费率”。
3.3.2 通过银联通模式进行的申购,投资人在申购费外另需支付每笔2元到
8元不等的银联通平台转账费;各借记卡单笔申购上限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电子直
销开户指南及参照银联通规定。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3.3.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例如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
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
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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