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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15:34:44 股吧网页版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价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3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价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基金产品销售行为,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产品风险等级,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对投资者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履行适当性义务。

公司有关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说明如下:

一、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的考虑因素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产品风险评价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产品合同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2、 流动性;

3、 到期时限;

4、 杠杆情况;

5、 结构复杂性;

6、 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

7、 募集方式;

8、 管理人的信用状况;

9、 同类产品(募集期)或者本产品(运作期)过往业绩;

10、 其他因素。

此外,产品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1、 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

2、 产品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

3、 产品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

4、 产品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
5、 同类产品出现业绩重大回撤或其他重大风险事件的;

6、 自律组织认定为高风险的;

7、 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产品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评估产品风险、划分产品风险等级,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一致性。

二、风险等级的划分及适当性匹配原则

1、产品风险等级的划分

按照产品的风险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划分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五个等级。

2、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划分

按照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的顺序,划分为:安全型(C1)、保守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进取型(C5)五个等级。

3、适当性匹配

公司在进行产品销售时,须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的风险等级建立以下适当性匹配原则:

(1)C1 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风险等级为 R1 级产品;
(2)C2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风险等级为 R2、R1 级的产品;

(3)C3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风险等级为 R3、R2、R1 级的产品;

(4)C4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风险等级为 R4、R3、R2、R1 级的产品;

(5)C5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

三、产品风险等级的初始评价和持续更新

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公司内部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指标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价,公司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价。公司所有产品发行前,需要对拟发行的产品进行初始风险评价,并每半年定期开展风险等级划分自查,根据最新产品的风险要素对风险等级相应更新。

若发生产品合同发生变更导致影响其风险等级评价的,或其他可能对产品风险等级评价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公司需重新评估产品风险等级。

重要提示:

上述产品风险评级说明仅代表本公司的观点,其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亦应认真阅读各产品的招募说明书、产品合同,以及过往的产品定期报告等相关信息,以充分判断各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公司旗下具体各公募基金风险评级可于公司官网上查看,仅适用于本公司直销的适当性匹配。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不同,因此其他销售机构对同一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价与本公司网站披露的风险等级评价可能不同,投资人在购买产品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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