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核心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8
东海核心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8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东海核心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66 号)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产品。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在募集成立时及运作过程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 50%比例的除外。
本次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管理费率进行了更新。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8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托管人复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17
第六部分 基金募集......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5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7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3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1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1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1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118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