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9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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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8] 1507 号) 注册,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恒生前海港股通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1802 号)。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 本基金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
心柜台(目前仅对机构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
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
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 即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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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
份额。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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