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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2

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
重要提示
1.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1538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通过销售机构
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包括其不
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销售机构即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章节。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通过直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开户
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投资人认购 A 类、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认购 E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追加认购单
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
认购金额和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10.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和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限制。但是,如本基金单
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
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
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
机构的确认为准。
11.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12.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
读 2018 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 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huianfund.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销售机构咨询。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10-
56711690)咨询相关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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