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6
关于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起对旗下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E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份额
自2019年12月16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简称:南方吉元短债E;代码:008632),本基金现有的A类及C类份额保持不变,三类份额分别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份额(现有份额)或E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A类或C类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A类或C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E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对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E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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