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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5 07:18:16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5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 2019年12月0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短债
基金主代码 00651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11月2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9年第三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短债A 浙商汇金短债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516 006515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300 1.027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7,531,486.56 5,945,342.6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4 0.24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12月06日
除息日 2019年12月0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12月0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19年12月6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 2019年12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
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
额 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
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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