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淳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51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淳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淳享债券 A 鹏扬淳享债券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513 006514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773 1.0718
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63,680,174.71 310,641.8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次下属分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4000 0.380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18 日
除息日 2024 年 6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6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
确定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 http://www.pyamc.com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