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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30
前海开源裕泽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裕泽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前海开源裕泽
基金主代码 0065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1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前海开源
公告依据 裕泽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前海开源
裕泽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0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01 日
注:前海开源裕泽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 3 个月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 3 个月后的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3 个月后的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含当日),并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另外,本基金将会根据本次开放期的申购、赎回规模情况决定是否调整本次开放期间,敬请留意本公司相关公
告。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如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申请确认失败。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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