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7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9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2
四、清算与交割 ................................................................................................17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8
六、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19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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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15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
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募集对象为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3、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注册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在
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若已经在本注册登记
机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
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申请
可同时办理。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
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4、 本基金认购最低限额: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5 万元
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
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
认购金额为单笔 100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
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
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
金额和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5、 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
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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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8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上的《 财通集成电
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7、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本公
司网站 ( www.ct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
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8、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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