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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9 13:19:24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09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13日证监许可[2018]1485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开放期和封闭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6495。
5.本基金于2018年11月13日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者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目前,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者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孰晚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8.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
9.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10.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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