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0
海富通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
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直销机构即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海富通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海富通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60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海清算所中高等级短期融资券指数,其风险收益特
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管理
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直销机构即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4.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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