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0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7日
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358号和机构部函〔2019〕623号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额将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售。发售渠道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周六、周日电子直销和部分代销机构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
6、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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