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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3 09:05:15 股吧网页版
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8 月 3 日

一、重要提示

1、 重要提示

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以证监许可[2018]1456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530,061,030.93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
(18)第 00368 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本基金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自 2022 年 2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 2022年 2 月 1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为 2022 年 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对《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重新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福泽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6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 12,228,561.16份
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
投资目标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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