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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19 11:20:43 股吧网页版
关于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9


关于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福泽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61

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
基金运作方式

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告依据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人

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人保
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
发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22 年 2 月 1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入和转出)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9、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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