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福睿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人保福睿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8 月 3 日
一、重要提示
1、 重要提示
人保福睿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人保福睿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8]1447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
金合同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人。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本基金成立之后第一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
止基金合同。2020 年 10 月 22 日为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
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2023 年 1 月 6 日,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变更为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对《人保福睿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重新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人保福睿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人保福睿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4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 1,652,438.15份
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策略: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
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回购套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