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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31 09:04:06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2次重大事项临时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31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2 次重大事项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

重要提示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22日证监许可[2017]976号文《关于准予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2018年8月23日证监许可[2018]1387号文《关于准予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3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是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构建投资组合,量化模型仅是选股模型,并不基于量化模型进行频繁交易。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量化模型存在失效并导致基金亏损的风险。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1月30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1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 2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5
九、基金的投资...... 35
十、基金的业绩...... 48
十一、基金的财产......5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1
十七、风险揭示...... 6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5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
二十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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