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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5 15:09:5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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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25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2019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对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和《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主要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一:

凯石澜龙头经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证
“《流动性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管业务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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