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8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3 月 19 日起,降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
《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自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40%/年调整为 0.30%/年。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现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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