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7
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1重要提示
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09 号《关于准予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
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
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0971571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16,396,000.00 元,募集资金在初始销售期间未产生利息,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16,396,000.00 元,折合 116,396,00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
项。根据管理人 2019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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