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8 10:36:03 股吧网页版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8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9 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8年 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平安大华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400 号)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 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 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 解本基金的 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 的流动性 风险适中。在特殊市 场条件下,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 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 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 产价格造成 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 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 的债券。由 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 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 体信用质量 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 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企业债、 中小企业私 募债、公司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
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 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诚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 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基金不向个人 投资者公
开销售。

12、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 产且存在潜 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 详见基金合 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 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