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3
关于调整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费率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 )的有关约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12月3日起,对旗下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前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招募说明书》中的“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中“(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对本基金原赎回费约定如下:
“2、 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T 赎回费率
赎回费 T<7 日 1.50%
7 日≤T<30 日 0.10%
T≥30 日 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且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
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 1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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