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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07:32:57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4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11 月 2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融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浦
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11 月 18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基 金 的
相 关 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1.034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 元)
347,512,241.06
截止基准日基金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69,502,448.21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 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额)
0.1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
2) 截止 2020 年 11 月 18 日, 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347,512,241.06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
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69,502,448.21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26 日
除息日 2020 年 11 月 2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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