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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07:19:06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融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公告依据 办法》、《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盛融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1月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2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192

截止收益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22,345,711.21

配基准日基 元)

金的相关指 截止基准日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

标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4,469,142.24

(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截止2024年11月8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2,345,711.21元。截止基准日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4,469,142.24元。

3)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

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1月19日

除息日 2024年11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1月2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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