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15 07:16:34 股吧网页版
关于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5

关于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月14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2月13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及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2年1月14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694,100,070.88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684,082,490.8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63%,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684,082,490.82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40,0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2月14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投资者可在规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查阅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