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4
信达澳银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9月24日
一、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关于准予信达澳银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83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19 年 3 月
11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达澳银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本基金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根据《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达澳银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及《基金合同》,截至2019年9月16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9月17日,于2019年9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
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安和纯债
基金代码 0063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11 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
总额(2019 年 9 月 17 71,999.34
日)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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