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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02 16:40:11 股吧网页版
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01

  
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兴业安保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5日证监许可【2018】374号文准予募
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兴业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5、本基金自2018年9月4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通过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
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通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进
行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
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
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
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
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
司直销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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