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
重要提示
1、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
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7】2397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 006353。
4、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东方
红资产管理”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
登”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
5、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5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
构投资人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7、 基金募集期内,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包括管理人
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8、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中登公司
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
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在募集期内,各代销网点接受基金份额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人民
币(含认购费)。直销中心接受基金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50 万元人民币(含认
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份额的认购最低金额
为单笔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如果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出现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认购申请仅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认购申请。
11、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12、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当日(T 日)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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