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0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一一指
数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将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进行基金合同修改的基金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以下基金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进行修改:
序号 基金名称
1 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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