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9
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7 月 1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盛利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63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4,302,492.83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不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的收益
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
置,确定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现金的投资比例;
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精神,确定可投资的行业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将以权益性资产为主要
配置,同时结合资金面情况、市场情绪面因素,适当进
行短期的战术避险选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 45%-9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
的 0%-50%)。权证投资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证
全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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