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金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奕丰金融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9
关于招商金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奕丰金融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基金")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起奕丰基金开始代理招
商金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6332,C 类 006333)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奕丰基金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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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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