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2
关于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分别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0月16日起,本公司正在募集的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306)新增下列销售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公司网址 客服热线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s.ecitics.com 95548
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http://sd.citics.com/ 95548
责任公司
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www.citicsf.com 400-990-8826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95310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wone.com.cn 95565,400-888-
8111
(注:排名不分先后)
自2018年10月16日起至发行募集期结束之日止,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鉴于本基金尚处在发行募集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将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以本公司对外公告日期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
风险提示: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
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