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4
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8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46 号文注册。基
金合同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以为投资者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创造较高投资收益为目标,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相对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本基金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 FOF 产品中风险处于中等的基金,风险收益相对均衡。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是 50%:50%,基金经理可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资产,但权益类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 5%、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 40%-55%之间。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 Y 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
金业务。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因新增Y类基金份额修订基金合同,并据此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相关内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
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10 月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录
重要提示......2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基金的募集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3
九、基金的投资 ......54
十、基金的业绩 ......69
十一、基金的财产 ......7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8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8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4
十七、风险揭示 ......92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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