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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26 10:32:45 股吧网页版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6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18】【116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的募集 ..........................................................2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4

九、基金的投资 ..........................................................34

十、基金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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