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9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3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9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告依据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
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0月2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3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A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6304 016540
截止基准日下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净 1.0718 1.0559
属基金份额类 值(单位:人民币元)
别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可 72,246,354.80 190.90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206 0.206
份基金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0月30日
除息日 2024年10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0月3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0月30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 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10月31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
项的说明 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4年11月01日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明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明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10月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不含2024年10月30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