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28 09:08:48 股吧网页版
广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8

广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8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5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的稳健产品,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属于中低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本基金目标是将 2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以上或者最近 4 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 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将 7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非权益类资产(包括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现金等)。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 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 30%),下浮不超过 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 15%)。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一年方可赎回,即在一年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开始计算;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账户销售;投资者赎回 Y 类基金份额,其赎回款项将被划入其对应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净
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2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0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3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