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中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中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指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公募REITs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就可参
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修订将自2023年10月16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14只基金中基金,详细产品名单请见本公
告附表。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募REITs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本项修订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参与公募
REITs投资并对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
REITs、增加公募REITs的投资策略等。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对于养老目标日期基金,包括基金转型前、后的“投资
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工银瑞信养
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
限于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
具。目标退休日期到期日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募REITs)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
(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本基金
投资的权益类资产指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
基金包含以下两类:①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
等于60%的混合型基金,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转型为工银瑞信安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相关安
排中,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公募REITs)、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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