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6 09:04:48 股吧网页版
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6


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兴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62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4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
公告依据 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1 月 20 日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止的期间。首个封闭
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
以此类推。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每个封闭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起2至1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2日予以公告。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目前本基金处于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20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以下简称“本开放期”),本开放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1日,在本开放期内本基金受理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下一个封闭期为本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3个月的期间,即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运作封闭期,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2 具体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