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圆信永丰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及调整A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圆信永丰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及调整 A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圆信永丰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圆信永丰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圆信永丰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此外,本次修改同时调整了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最低数额限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C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3103),现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
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已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A类基金份额。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的首日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50%
Y≥30日 0
注: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电话:021-60366073;
传真:021-60366001
(2)电子直销
1)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之微信交易端口
圆信永丰基金微信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申购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
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每次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如该交易账户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全部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业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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