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0
银华兴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1 月 20 日
银华兴盛股票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1 页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兴盛股票
交易代码 0062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761,713.4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选具备较好的利润创造能力且估值水
平合理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
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的
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业绩持续增
长、分享投资收益”的核心理念,深入分析挖掘在中
国经济新一轮增长周期中的投资机会,重点投资于具
有业绩可持续发展前景的优质 A 股的上市公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0%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兴盛股票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3 页 共 11 页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