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6-22 08:53:4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2

关于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86号文核准募集,已于2019年5月2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9年6月24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9年7月16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9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2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
  一、有关情况说明
  1、科创板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依法发行上市股票且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的,可以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3、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本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二、投资风险提示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二)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
  金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四)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五)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